湖北省一男子酒后驾车撞死一名教师。他被判处两年半监禁。家属辩称,上诉被驳回,因为证据不足,且超速违规行为未查明。

湖北省一男子酒后驾车撞死一名教师。他被判处两年半监禁。家属辩称,上诉被驳回,因为证据不足,且超速违规行为未查明。

今年9月8日,湖北省汉川市一名34岁的教师下班回家时被车撞倒,当场死亡。随后,根据当地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报告显示,肇事者夏某某涉嫌酒后驾驶。 12月,汉川市人民法院以夏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。受害人徐先生生前的照片。网上截图。 12月23日,受害人徐某家属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徐某原本是汉川市的一名教师。 9月,她被选派到深湖镇复兴小学接受“助学”。 16:00 9月8日,徐女士10个月大的儿子接种疫苗后发烧,由于当天没有课外托儿所,他请了一段时间赶回来看望儿子。儿子。徐先生的儿子只有10个月大。网上截图。距离她租住的房子不到200米,一辆汽车停在她面前的人行道上。徐先生走下路边,避开了碰撞。正当她准备走上人行道时,袭击者用他的车从后面撞了她。案发现场照片/被告人提供 在家属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声明中,检方指控夏某某于2025年9月8日中午左右邀请夏某某到朋友家吃饭喝酒。当天,被告人喝醉酒,驾车从东向西行驶。车辆转入左车道后,与道路左侧的路缘石相撞并失去控制。受害人徐先生当时正在马路左侧行走,被人从后面撞到。他还与一辆小巴士和一辆小汽车相撞。徐先生当场死亡。交通事故发生后,被告承担全部责任汉川市公安局警察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。经湖北省三市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鉴定,夏风血液中检出乙醇197.48毫克/100毫升(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驾驶)。法院认为,被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,造成重大交通事故,造成人员死亡,对事故负全部责任。其这一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。被告发生交通事故后,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。接受交警询问时,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应视为自首。为此,法院以莫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年。在监狱里。肇事车辆行驶路线照片/被告提供。受害人家属告诉记者,被告已对判决提出上诉。他们也对判决不满,向检察院提出申诉,但案件被驳回。据家属称,事故现场附近有一家医院、一所高中和一所小学。事故发生时,附近一所小学的学生正在放学。坠毁车辆的路线当时经过医院入口和高中入口附近。最后发生事故的地点是在高中入口后约50米处。家属认为,施暴者的行为也对社会造成危害。其次,交通事故及刑罚中均未提及超速、超速事实,证据不足。事发地点距离正门约50米高中的。照片/受访者提供 家人向记者提供了汉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通行证。根据交通事故认定证明,交警认为肇事者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四项规定,包括“车辆在道路上行驶,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车速。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上,必须保持安全车速。”亲属在法庭上告诉记者,他们看到了事故发生路段的监控摄像头和车辆的行驶记录仪。 “当时,车辆行驶速度非常快。监控画面显示,失事车辆行驶了约10米后撞到了人。只用了不到一秒就击中了人。据推算,当时车速超过60公里/小时。”记者在交通事故报告中并未看到超速违法行为,也没有看到车速数据。被告人/家属提供的交通事故量刑文书照片,向记者提供了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原因。检方认为,原判所载的案件基本事实清楚,证据可靠。围绕“车速和车速”的争议, “超速”并不影响案件性质和量刑依据。但本案中,被告人酒后驾车,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。即使不提取事故车辆的EDR数据和速度评估报告,现有证据也足以确立被告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。另外,检方认为我们驳回抗诉动议是因为我们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准确的,法院的判决是适当的,原法院程序是合法的。家人收到的非抗议信。照片/受访者提供。由于被告提出上诉,家属告诉记者,案件可以移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。他们会将意见发送给中级法院法官,等待中级法院法官决定是否受理案件。此外,记者从汉川交警大队获悉,该案已提请法院审理,调查程序已结束。受害者家属被告知,如果法院提交补充调查文件,他们将予以配合。 “我可以保证交警对这起事件的认定和调查是按照规定进行的。”来源e丨潇湘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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